泸州11月新规:乘电梯未给狗狗戴嘴套将罚款

10月12日,泸州市发布《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规定,携带犬只出户,未使用牵引绳的或者乘坐电梯、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未采取给犬只配戴嘴套、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安全防范措施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二百

10/14 14:49 A+

10月12日,泸州市发布《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规定,携带犬只出户,未使用牵引绳的或者乘坐电梯、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未采取给犬只配戴嘴套、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安全防范措施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关于这项致力于规范狗主人文明养犬的新规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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